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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军队在职干部加分政策

2019-03-14 10: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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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在职干部:现任建制连(含)以上单位主官、获全军优秀指挥军官、优秀参谋人才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近5年内荣立3次(含)以上个人三等功奖励的,初试成...

军队在职干部:现任建制连(含)以上单位主官、获全军优秀指挥军官、优秀参谋人才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近5年内荣立3次(含)以上个人三等功奖励的,初试成绩单科各加8分并计入总分进入复试,其他在职干部考生初试成绩单科各加5分并计入总分进入复试。注:据最新文件,驻三类(含)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地区,二类(含)以上海岛的考研生,享受建制连以上单位主官单科加8分政策。

符合军队英模烈士子女成才培养工程规定的考生类别:烈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人员的子女,初试单科成绩分别按照考试原始成绩10%加分复试;因公牺牲、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战时荣立一等功人员、全国重大宣传典型的子女,初试单科成绩分别按照考试原始成绩5%加分复试。

符合单科加8分的军队在职干部请联系报考学院参谋,并于复试时携带单位盖章的加分证明。

以上加分政策均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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