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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2020-04-30 19: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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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工作安排,学校拟于5月11日—5月25日开展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公布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第一条&nbs...

      据工作安排,学校拟于5月11日—5月25日开展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公布如下。

复试分数线

第一条 学校根据各学科门类当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和初试情况,在国家和军队线的基础上(军事学门类遵循军队线,其他学科门类遵循国家A类地区控制线),划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第二条 学校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划定。其中,军人研究生复试考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生计划数量的120%、不高于招生计划数量的130%(可向上取整,遇有同分等情况可适度放宽),无军籍研究生原则上不低于招生计划数量的120%、不高于招生计划数量的150%(可向上取整,遇有同分等情况可适度放宽)。

各类复试分数线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yjszs.nudt.edu.cn)公布。

第三条 达到所报考学院和学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参加报考学院组织的复试。符合教育部和军队加分政策的人员,可按相关政策加分后进入复试,加分信息将在考生复试名单公示时予以说明。

 二、复试时间及形式

第四条 复试时间计划安排在5月11日—5月25日,受疫情影响,我校今年硕士复试全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办法及具体安排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三、复试内容及权重

第五条 复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并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

第六条 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资格审查、体检、综合面试、思想政治考核、外语能力测试等。受疫情影响和远程网络复试条件所限,今年我校不再组织笔试,相关分数统一纳入综合面试环节,复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外语能力测试的成绩在综合面试成绩中的权重由各招生学院确定。

1.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教育部和军队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各学院按要求逐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备案。

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全体考生均需准备的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学历学籍核验不通过者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诚信复试承诺书。以上材料应合成一个PDF文档提交给招生学院教科(务)处。

②军队人员还需准备: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已提交的可不再提供)、军队研究生招生复试审查表原件,军官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邮寄至招生学院教科(务)处。

2.体检。根据教育部和军队有关文件规定,凡被招生单位录取的研究生必须符合体检标准。无军籍考生执行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标准,军人研究生执行军队及学校相关标准(体检项目及要求见招生学院相关通知),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传染性疾病筛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考生应根据招生学院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本人近三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二甲以上医院)邮寄至招生学院。军人考生应在所属体系医院体检。

3.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综合能力素质和外语听说能力。招生学科按要求组成复试专家组具体实施综合面试,并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确定面试内容和形式。综合面试采取随机抽题、线上作答、集中评议、量化打分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专家组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给出考生综合面试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一般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必要时招生学院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进行考查。

5.外语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的听说、阅读能力测试。各学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在综合面试环节合理安排,采取听力测验、口语交流等形式进行。

第七条 招生学院可在以上环节的基础上增加其它合理合规的复试环节。

第八条 考生录取总成绩。考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其中综合面试成绩低于9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资格审查、体检、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四、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程序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务、政工和纪检监察等机关部门领导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学院成立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等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各招生学科(领域)成立复试专家组具体实施复试综合面试工作。复试专家组一般由5名(含)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及学术造诣深厚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员组成,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院外相同或相近学科专家不少于1人、英语听说能力较强的专家不少于1人。

第十一条 各学院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方案,统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前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方案中将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第十二条 综合面试由招生学科(领域)成立的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试专家组须认真记录面试内容,签署面试成绩和评语,面试全程要录像录音,并妥存至少一年备查。各复试专家组复试标准相对统一。复试专家组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承诺考生是否被录取。

第十三条 复试结束后,相关成绩统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公布,接受考生监督。各单位根据考生的录取总成绩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批准后予以公示。各学院负责对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的疑问及时给予解释。

第十四条 严格落实复试安全保密制度。远程网络复试过程中不得有涉军涉政等敏感性信息。

第十五条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复试领导小组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和录取过程。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招生单位和工作人员,学校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六条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将指派专人巡视,全面、有效监督复试全过程。

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军委训练管理部设置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军线0201—827305;地方线010—66827305)和举报邮箱(北京市复兴路26号203分号)

学校设置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军线0731—513045;地方线0731—87023045)

学校考生接待电话(军线0731—513061;地方线0731—87023061)

 五、调  剂

第十七条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军队和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明确规定的考试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工作。

第十八条 我校原则上不接受初试报考外校的调剂生源。学校所有调剂信息均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其中无军籍研究生的调剂将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第十九条 当本学科(领域)上线人数大于该学科(领域)计划数时,只允许调出,不允许调入。

第二十条 专硕、学硕分开排名,第一志愿保护,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允许专硕和学硕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和全日制考生相互调剂。

六、其  他

第二十一条 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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